惠安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专项执法公开曝光案例
时间:2022-05-13 17:50 浏览量:

惠安县某材料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案

2022年4月14日,惠安县应急局对惠安县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未对厂区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2.厂区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执法人员当即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调取相关书面证据材料和制作现场勘查图片。经调查,认定该公司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安全管理员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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