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某工艺品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案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事实:
2022年6月30日,惠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惠安县某工艺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治理情况;2022年未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演练;安全出口楼梯处有可燃物堵塞的问题。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调取相关书面证据材料。经调查,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规定。
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2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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