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福建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闽政办〔2013〕139号)等规定,结合我现实际,经研究确定惠安县人民法院等150家单位为2023年县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详见附件),其中惠安县医院等17家单位2023年县级火灾高危单位。
请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附件:2023年县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惠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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