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应急局对某石材公司配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行政处罚案
时间:2024-06-03 09:53 浏览量:
 【基本案情】

2024320日,惠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石材公司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配电箱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执法人员依程序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并结合《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知识科普】

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安全标志是向工作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的标志。安全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标志不仅类型要与所警示的内容相吻合,而且设置位置要正确合理,否则就难以真正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