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螺阳镇 “9·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本网 时间:2019-11-08 09:35 浏览量:

惠安县螺阳镇 “9·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惠安县人民政府“9·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二Ο一九年十一月)

 

201999727分,惠安县螺阳镇鑫源花园城门口路段(S312线21KM+950M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皖KQ6690号重型半挂货车(牵引皖KKK09挂车)与无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及乘客2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县政府成立由县应急局牵头,县监察委、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总工会、螺阳镇政府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阜南县龙晶物流有限公司,位于阜南县鹿城镇骆寨社区A1081楼,成立于2017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吕龙晶,公司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皖交运管许可阜字341225211794号,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大型物件运输(一类);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仓储保管、装卸搬运、停车服务,汽车维修,汽车销售,物流信息咨询,二手车信息咨询,保险代理服务。公司纳入安徽省“交通安培”系统管理,系统内记录该公司企业管理、学员管理、培训管理等信息,通过该系统可以查询到该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车辆GPS管理制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各岗位的职责,设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事故车辆和驾驶人情况

1.KQ6690重型半挂货车(牵引皖KKK09挂车)及其驾驶员

1)事故货车由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自卸半挂车两部分组成。牵引车牌照皖KQ6690,行驶证注册日期为2019129日,检验有效期至20201月,道路运输证号:皖交运管阜字341225246799号,外轮尺寸6890*2495*3930mm,整备质量8800kg,准牵引总质量40000kg;挂车牌照皖KKK09挂,行驶证注册日期为2019129日,检验有效期至20201月,道路运输证号:皖交运管阜字341225246801号,外轮尺寸11000*2500*2900mm,整备质量6200kg,核载质量33800kg2019124日,车辆投保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期间:2019124日至2020124日。行驶证上登记该货车所有人为阜南县龙晶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为安徽省霍邱县人沈家宏。2019130日,阜南县龙晶物流有限公司与沈家宏签订了《车辆挂靠合同》,合同约定沈家宏对车辆享有自主经营权、自负盈亏,公司为车辆办理维护、审验、保险、运管等手续,每年收取服务费1200元,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挂靠期间,该车一直在泉州市辖区内从事运输作业。

2)沈家宏,事故货车驾驶员,男,汉族,197761日出生,身份证地址:安徽省霍邱县临水镇李楼村三组,增驾A2,实习期至202047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号:342423197706016097,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有效期至:202531日。经鉴定,事故发生时沈家宏血液中未检测出乙醇。

2.无牌二轮电动车及其驾驶员

1)无牌电动二轮车,车辆品牌:雅迪,车架号码:L5XDE1Z

B7G6007870,电机号:10ZW6069312YEG014148472V35H570G7L10200

00947,车辆所有人:卢惠玲,未投保险。

2)卢惠玲,无牌电动二轮车驾驶员,女,汉族,1980318日出生,户口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工农村古塘342号,准驾车型:无。经鉴定,事故发生时卢惠玲血液中未检测出乙醇。

(三)事故车辆技术鉴定情况

1.经委托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对皖KQ6690号重型半挂货车(牵引皖KKK09挂车)进行鉴定(闽方司鉴〔2019〕车速鉴字第09004号),该车事故临发时的行驶速度约为22km/h,事故时的行驶速度为13km/h14km/h

2.经委托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对无牌二轮电动车进行鉴定(闽方车检〔2019〕车检字第09054号),该车主要构造、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关于两轮轻便摩托车及机动车的定义。

  (四)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

事发地点位于S312线21KM+950M处,该路段为东西走向,水泥干燥路面,双向六条机动车道,中心由水泥墩护栏隔离,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由绿化带分离,两侧为非机动车道;往东通往涂寨镇,往西通往黄塘镇,往南通往城南实验小学;事故路段处交叉路口,该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警察指挥,路口施划人行横道,人行横道前施划菱形减速标线;该路段由东往西方向路右侧设置有学校路口及限速20KM的交通标志牌。因G324复线施工于823日起实行交通管制,与G324复线交汇处的S312线21KM+600M(事故点以东方向)设置禁止大货车通行、大货车右转弯通行的交通标志牌。

(五)事故货车承接道路运输情况

事故当日,皖KQ6690号重型半挂货车(牵引皖KKK09挂车)承接的运输任务为向东岭镇一民宅供应建筑用砖块,砖块取自南安市溪美镇,该车惠安境内运输路线为:经G324线至大红铺路口右转进入S312线,卸货后原路返程。事故时该车返程途中,呈空载状态。

(六)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紫山中队负责螺阳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91日至事故前一日,紫山中队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次,重点路口路段整治47次,出动警力171人次,警车35辆次,重点查处货车超限、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面包车摩托车超员、三轮汽车、拖拉机、柴三机、港田车违法载人等各项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违法行为318例;事故当天出动警力29人次,警车5辆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3例,其中电动车载人违法行为3例,未戴安全头盔4例,涉证2例,涉牌3例,未年检1例。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999727分许,卢惠玲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后载陈凯新)沿S312线由东往西方向行驶于最右侧车道上,行至S312线21KM+950M路段,自右往左变更车道行驶过程中,与其同向行驶于慢速车道上由沈家宏驾驶的皖KQ6690号重型半挂货车(牵引皖KKK09挂车)发生碰撞后卷入车底,造成卢惠玲、陈凯新二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福建省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卢惠玲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沈家宏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99732分,惠安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事故处理中队及值班民警出警,值班民警到现场后立即开展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等工作,并协助120急救中心开展工作。县公安局叶建辉副局长、刘庆燕副局长及辖区派出所、交警大队领导随后赶到现场处置、救援。县应急局、卫健局,螺阳镇政府到场协助开展救援和现场处置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庄金山支队长、支队党委委员郑亚龙及王卫东、罗小军带领事故处理大队人员相继到场指导事故处理工作。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10万元、善后处理费用59.8万元、财产损失价值 0.2万元)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卢惠玲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经学校路口路段,未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且未认真察明路面其他车辆动态,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向左斜向变道。

(二)间接原因

1.沈家宏在驾驶证实习期间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上道路行驶

2.阜南县龙晶物流有限公司,对所属车辆及其驾驶员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制止沈家宏驾驶证实习期内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 。

3.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紫山中队交通安全“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符合机动车定义的无牌二轮电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的显见性违法行为管控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一般道路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1.阜南县龙晶物流有限公司,对所属车辆及其驾驶员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制止沈家宏在驾驶证实习期内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车辆交付沈家宏使用后,对其放任管理,建议由惠安县交通运输局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2.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紫山中队交通安全“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符合机动车定义的无牌二轮电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的显见性违法行为管控不到位,建议由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予以通报批评。

(二)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卢惠玲,女,无牌二轮电动车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经学校路口路段,未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且未认真察明路面其他车辆动态,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向左斜向变道,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法律责任。

2.沈家宏,男,KQ6690号重型半挂货车(牵引皖KKK09挂车)驾驶员驾驶证实习期间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上道路行驶,行经学校路口路段未能认真察明路面其他车辆动态,做到安全驾驶,致遇险情采取措施不及,对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建议由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予以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阜南县龙晶物流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力度,切实加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

(二)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的巡逻管控,加大对“五小车辆”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五小车辆 ”超员、逆向、无证驾驶、不按规范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螺阳镇要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活动,以“五小车辆”驾驶人为重点,组织民警、协管员和志愿者深入村镇、企业、农户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用事故案例警示人、教育人,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引导广大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惠安县螺阳镇 “9·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死者名单

 

当事人姓名

年龄

性别

住址

伤亡情况

卢惠玲

39

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工农村古塘342

死亡

陈凯新

11

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工农村古塘342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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