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实施主体的公示
时间:2024-10-28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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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生产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78号)和《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惠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惠安县落实省级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惠农〔2021〕104号)文件精神,按照“自主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县级发放录入”的流程,2024年全县符合省级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对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四家、面积384.67亩,其中惠安县坤德农场规模种植双季稻102.49亩、泉州市琼芬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规模种植双季稻80.09亩、泉州市惠安县中和农场规模种植双季稻110.5亩、福建亿鑫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规模种植双季稻91.59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28日起至11月1日止。如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地址:螺城镇建设南路635号 电话:0595-87382195 电子邮箱:ha8736302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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