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司法局2024年11月“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公开
时间:2024-12-05 08:47 浏览量: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公开情况表
填报单位:惠安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3日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预算数 1-11月实际支出数 上年同期实际支出数 比预算数增减金额 比上年同期增减金额 需要文字说明的事项
公务接待费用 3.75 0.95 0.41 -2.8 0.54  
公务用车费用 12.5 5.81  2.89 -6.69 2.92  
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12.5 5.81  2.89 -6.69 2.92  
  公务用车购置 0 0 0 0 0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0 0  
会议费用 5 0 0 -5 0  
培训费 6 22.57 0 16.57 22.57  
单位领导:舒财锋         填写人:     陈卓瑶                   联系电话:87382432
   注:1、公务接待费用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包括就餐、住宿等与接待活动相关联的开支。
       2、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车辆运行费用反映公务用车和其他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和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3、因公出国(境)费用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4、会议费用是指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文字说明包括车辆购置、编制及实有数、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项目、接待人数、接待场所、会议名称、会议规模等有关情况。
       6、金额单位:万元,小数点后面保留二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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