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对象[1]是我县3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具体调查对象为3~6周岁幼儿的监护人,7~18周岁儿童青少年,19周岁及以上成年人与老年人。最终获取有效样本量1711人,其中男性占55.2%,女性占44.8%;3~6岁幼儿192人,7~18岁儿童青少年286人,19~59岁成年人1127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106人。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
一、全民健身活动的基本状况
(一)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1. 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2]人数比例
调查显示:2024年我县7岁及以上居民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为76.8%,高于全国9.3百分点(2020年全国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3],下同)。其中男性居民、女性居民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为76.8%、76.9%。
按人群分类,儿童青少年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为93.0%,高出全国11.9个百分点;成年人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为73.9%,高于全国6.1个百分点;老年人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为64.2%,高于全国16.2个百分点(图1)。
图1 不同年龄组人群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2.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4]人数比例
调查显示:2024年我县7岁及以上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为40.3%,高于全国3.1个百分点。按人群分类,儿童青少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为64.0%,高出全国8.1个百分点;成年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为35.1%,高于全国4.8个百分点;老年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为31.1%,高于全国5个百分点(图2)。
图2 不同年龄组人群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二)体育健身人群活动项目特征
调查显示:幼儿参加的体育活动项目主要是跑和跳(17.4%)、骑儿童自行车(15.6%)、体育游戏(14.5%)、篮球(9.0%)、跳绳和(8.3%)。男孩参加篮球的比例高于女孩,女孩参加舞蹈、跳绳和骑滑板车的比例高于男孩(图3)。
图3 3~6岁幼儿参加的主要体育活动项目及比例
图4 7~18岁儿童青少年参加的主要运动项目及比例
图5 19~59岁成年人参加的主要运动项目及比例
老年人参加的主要运动项目是健步走(28.3%)、武术类(11.0%)、健身气功(8.1%)、操舞类(7.0%)、跑步(6.6%)、骑自行车(6.3%)。老年男性参加武术类、游泳和棋牌类等项目的比例高于老年女性,老年女性参加操舞类、骑自行车和门球的比例高于老年男性(图6)。11.1%的老年男性、2.9%的老年女性参加力量锻炼。
图6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参加的主要运动项目及比例
调查显示:78.91%的成年人、78.93%的老年人认为体育健身不仅对身体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对心理、情绪和社交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成年人与老年人关注体育资讯的人数比例为98.3%,高于全国5.6个百分点。其中通过互联网获取体育资讯的比例为24.4% ,低于全国2.2个百分点。
二、全民健身服务供给情况
(一)体育锻炼活动的公共体育场所[6]
调查显示:“公共体育场馆”“各区域的健身场地”“单位/学校体育场馆”“公园内的空地或道路”是成年人与老年人体育锻炼的主要场所,其中使用公共体育场馆和公园内体育活动场所[7]进行体育锻炼的比例分别为36.2%和20.7%,公共体育场馆的集聚效应较为明显。此外,81.8%的成年人与老年人步行15分钟范围内有体育健身场所,高出国家1.1个百分点,便民、利民、惠民的15分钟健身圈初步成型。
(二)参加体育健身组织和赛事活动
调查显示:成年人与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组织的比例为79.2%,其中参加“社区/村居健身站点组织(18.1%)”及“其他(16.8%)”的比例高于其他类别的体育健身组织(图8)。成年人与老年人参加过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比例为69.3%,其中“基层健身站点组织的体育赛事活动(23.3%)”“培训机构组织的体育赛事活动(19.6%)”“社区/村居组织的体育赛事活动(13.4%)”为主要形式(图9),参加体育健身组织和赛事活动的“身边化”特征凸显。
图8 成年人与老年人参加各类体育健身组织的比例
图9 成年人与老年人参加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比例
调查显示:获得过体育健身指导的成年人与老年人比例分别为61.9%和55.7%,成年人受指导率低于全国6.6个百分点,老年人受指导率高于全国11.2个百分点。成年人获得体育健身指导的主要途径是“专业人士(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教练等)指导(36.9%)”、“同事、朋友、同学指导(31.9%)”和“书刊、网络指导(16.4%)”(图10)。老年人获得体育健身指导的主要途径是“专业人士(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教练等)指导(40.0%)”、“同事、朋友、同学指导(26.3%)”和“书刊、网络指导(21.1%)”(图11)。
图10 成年人获得体育健身指导渠道的比例
图11 老年人获得体育健身指导渠道的比例
注释:
[1] 调查对象为常住人口(在当地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具体调查对象为3~6周岁幼儿的监护人,7~9周岁儿童,10~18周岁青少年,19周岁及以上成年人与老年人。
[2] 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每次体育锻炼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
[3]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发布《2020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公报》。
[4]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每周参加3次及以上体育锻炼,每次体育锻炼持续时间达到30分钟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
[5] 力量锻炼:以改变自身肌肉形状、增强肌肉耐力为目的的体育锻炼,包括俯卧撑、深蹲等徒手练习或使用哑铃、弹力带等健身器械进行的练习。
[6] 公共体育活动场所:通过政府财政拨款或政府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兴建的,可满足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和群众健身娱乐等需要的公共体育活动空间和公共体育馆,包括全民健身中心、户外体育活动场地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等。
[7] 公园内体育活动场所:包括公园内体育场(馆)/健身专用道、公园内的空地或道路和公园内的健身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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