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安县正格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同意位于惠安县螺城镇梅山村的泉州市闽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商品砼30万m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惠环保审〔2018〕表51号)的建设单位名称由“泉州市闽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变更为“惠安县正格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谢朝元”不变。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7310820
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邮编:3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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