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化环境水务(江苏)有限公司的申请,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同意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原建设单位:惠安兴港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关于《泉惠石化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审批文号:惠环保审〔2014〕119号)中的建设单位名称由“中化环境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化环境水务(江苏)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学军”不变。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日-1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7310820
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邮编:3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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