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远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金属过滤膜100万㎡、电磁脉冲阀24万只、脉冲控制仪5200台、穿壁连接器10万套及防爆电磁线圈2万套项目)
时间:2025-04-23 15:04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远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金属过滤膜100万㎡、电磁脉冲阀24万只、脉冲控制仪5200台、穿壁连接器10万套及防爆电磁线圈2万套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4月23日-4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远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金属过滤膜100万㎡、电磁脉冲阀24万只、脉冲控制仪5200台、穿壁连接器10万套及防爆电磁线圈2万套项目。

二、建设地点:惠安县东桥镇莲塘村888号惠安县新能源产业园1#厂房一楼和二楼北侧区域。

三、建设单位:福建远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厦门欣优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惠安县东桥镇莲塘村888号惠安县新能源产业园1#厂房一楼和二楼北侧区域,租赁厂房面积17443㎡。项目年产金属过滤膜100万㎡、电磁脉冲阀24万只、脉冲控制仪5200台、穿壁连接器10万套和防爆电磁线圈2万套。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产品方案、生产工艺、设备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项目冷却塔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惠东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污水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

2.项目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项目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达标后,经 2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2-2018)“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相关标准。

3.噪声源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项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按规范设置贮存场所并送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品、废边角料、收集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应集中收集后综合处置;生活垃圾应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布告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信件或邮件的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福建远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生态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7310820

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邮编:3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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