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举报编号 |
举报内容 |
办理情况 |
1 |
230118350521010132 |
净峰镇坑黄村屠宰场排放污水严重污染。 |
一、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投诉者反映的为惠安县净峰镇坑黄牲畜定点屠宰场,位于惠安县净峰镇坑黄村,主要从事生猪屠宰,日屠宰生猪月50头,高峰期(春节)达150头。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1999年6月7日经原惠安县环保局审批通过,文号:99-139;于2007年1月18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编号:惠环验[2007]07号;于2020年03月23日办理排污登记表,编号:92350521MA2XYRDM2D002Z。根据环保手续要求,该屠宰场污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可外排。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3年1月18日,惠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屠宰场正在经营,其屠宰废水经管道输送至其东北侧约200米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一个约800立方米的污水收纳池中,该收纳池南侧有一闸门与村排污沟相连,经处理后的污水可外排。据现场负责人介绍,排入污水收纳池内的废水主要用于供周边农户汲水往周边农田灌溉、施肥,现场检查时该屠宰场污水处理站未排水,污水未流入村排污沟;但村排污沟水质表观和环境卫生较差。 三、调查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要求该屠宰场加强管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对村排污沟进行清理。2023年2月2日,惠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现场,该屠宰场已对周边村排污沟进行清理;屠宰场负责人表态称近期将请第三方环保机构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减少对环境影响。 四、属实情况说明: 投诉者投诉的问题基本属实。 承办人员:骆先生 联系电话:87399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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