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3.2.14)
时间:2023-02-15 17:29 浏览量:

  序号

  受处罚单位或个人

  违法违规事实

  处罚情况

  备注

  1

  惠安县花姐姐美容店,经营者:张莎莎

  1.从2021年4月起至案发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开展生活美容经营活动;2.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1名(杨琼花)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500元整。


  2

  惠安黄塘郑中玉中医内科诊所,主要负责人:郑中玉

  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1名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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