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标 公 告
时间:2023-03-22 14:46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201960号)19张床以下(含19张)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第39号)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规定,上送医疗废物时,其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自行负责或委托专人收集运转”的规定,我县拟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统一规范收集转运全县小型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村卫生所和医务室,以下统称“小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到属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暂存,再由市医废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完善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流程,防范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社会化服务外包项目公平竞争原则,拟对我县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服务外包进行公开竞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竞标单位必须是合法经营主体,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应能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独立承担转运责任。

2.参与竞标单位应提交工作方案,详细阐述本单位的资质情况,独立承担转运责任,以及收集转运工作团队、车辆、转运频率和收费等内容。县卫健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参与竞标单位的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情况确定委托机构。

3.参与竞标单位在递交工作方案之前如有疑问,可到惠安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现场咨询或通过电话咨询。

4.请有意参与我县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竞标活动的单位于2023328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盖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工作方案等,一式一份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报送至惠安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

 

    联系人:卢伟丽,地址:惠安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211室,联系电话:0595-87388556

 

 

                         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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