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民政局机构职能及领导分工
时间:2024-09-11 10:53 浏览量:

  惠安县民政局是惠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惠安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并监督本县范围内无行业党组织、无业务主管部门、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救急难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措施并配合实施,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县级政策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基层老龄健康事业发展。

  (五)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县各镇、村(社区)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范围调整和镇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镇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落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慈善行业组织及其慈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开展慈善公益宣传,弘扬慈善文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参与提出省级划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意见。

  (八)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做好涉台、港、澳、侨婚姻登记和国内公民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九)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所设立儿童福利机构的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儿童福利机构发展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负责全县民政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民政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三)推进全县民政信息化工作,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十四)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具体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来信来访和行政事务等工作。

  负责人:何圣圣;办公电话:0595-87380119。

  2.社会救助股

  具体职责: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世忠;办公电话:0595-87380139。

  3.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

  具体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县级政策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负责人:庄锦阳;办公电话:0595-87380129。

  4.社会事务股

  具体职责: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全县殡葬管理和执法监督等工作。

  负责人:陈鹏腾;办公电话:0595-87393258。

  5.社会组织和儿童福利股

  具体职责:负责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对慈善行业组织及其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江龙;办公电话:0595-87396351。

  三、下属单位

  1.惠安县社会福利中心

  具体职责:为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和社会老年人代养服务;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救助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工作;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食、宿、医、行”等救助服务;承担相应居民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服务。

  负责人:庄晓玲;办公电话:0595-27651699。

  2.惠安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具体职责:负责全县婚姻登记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全县勘界、地名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管理并提供利用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规范全县殡葬管理和推进殡葬改革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张鹏腾;办公电话:0595-87310806、0595-87380000。

  四、办公地点

  惠安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号楼4-5楼。

  五、办公时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机关工作时间安排执行。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0595-87380119

  七、领导分工

姓名:陈清杰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介:陈清杰,女,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钱晓明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办公室、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机关党建工作、县社会福利中心(县老年福利院工作)。

个人简介:钱晓明,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党校大学学历。

姓名:张鹏腾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社会事务股、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县婚姻登记中心和殡葬工作)。

个人简介:张鹏腾,男,汉族,198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庄晓玲

职务:四级主任科员

分工:分管社会救助股、县社会福利中心(县救助服务中心、县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

个人简介:庄晓玲,女,汉族,1990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

姓名:黄阳波

职务:四级主任科员

分工:分管社会组织和儿童福利股、老区工作、县社会福利中心(县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工作)、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县勘界地名信息中心工作)。

个人简介:黄阳波,男,汉族,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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