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职能及内设机构
一、部门名称: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主要职责:
(一)坚持合作制原则和服务“三农” 为宗旨,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兴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建立农副产品基地,及时提供农副产品的产销信息,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
(四) 负责对全县供销合作社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工作。
(五) 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加强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农产品经营服务网络、农资连销经营网络、庄稼医院建设,开展放心 农资下乡、农资科技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技物结合服务。严格按规定负责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的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 。
(六)负责反映农?社员及供销合作社意见和要求,并提出相关建议,争取政策扶持,维护农民社员、专业合作社组织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保护集体企业资产安全完整。
(七)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八)负责对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统一指导、发展统一规划、资产统一管理、网络建设统一实施和积极参与“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 九 ) 指导全县供销合作 社系统加强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勤政廉政建设和直属企业党建工作,制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培训计划 ,组织开展对社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十)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惠。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职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综合性问题的 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综合协调社本部各股(室)及所属单位工作关系;协助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与部?间协调联系 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以及重大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秘书、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负责机关考勤、办公物品、车辆 、卫生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编撰供销合作社大事记。组织实施大才兴社工程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负责本系统职业培训计划的制订和 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中层干部的考核、调配、任免、奖惩和企业后备千部以及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 负责社本部和本系统机构编制 、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和遗属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社本部及挂靠户的计生工作; 负责本系统人员遵纪守法教育,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负责本系统的党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陆颖晖;办公电话:87382041。
2.基层工作股:
职责:负责本系统的体制改革和基层社的组织建设;负责本系统组织创办村级服务站;制订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评优创先、劳动竞赛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社代会、职代会筹备和民主管理、社务公开工作、社员股金的清理整顿和督查股金分红的兑现;负责本系统企业的工商企业登记、营业执照的申请、变更、审查、年检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年终机构人员网点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指导本系统所属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开展安全督查,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明阳;办公电话:87368796。
3.财务审计股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审核、汇总、上报本系统会计报表,编写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及专题分析;编制、审核、汇总社本部财政经费预算、决算报表,核算财政预算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本系统各项资金的使用、回收、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其使用效率,核对与基层单位的来往帐目; 负责本系统各企业经济指标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分析变化原因,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年终基层领导人绩效考评的综合经济指标的审校及计算;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业务辅导、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供销社与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指导本系统经营承包责任制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各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为本系统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帮助所属单位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负责县社机关和直属企业社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和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县社机关和直属企业社有资产的产权登记;根据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社有资产的投资布局,盘活社有资产;指导本系统的基建工作,组织本系统建设项目的初审,提出立项建议; 负责本系统固定资产的基建、购置、处置审核工作;负责社本部闲置资产出租及收缴工作; 负责基层供销社改制后剩余资产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郭扬扬;办公电话:87383674
4.贸易发展股
职责:根据政府授权,指导本系统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储备和安全使用工作,参与农资市场管理,提出有关农资流通、价格管理建议,指导农资商品质量检验、监督工作,推动农资科技兴农服务;指导本系统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工作,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负责和指导本系统 农产品信息服务工作,办好农副产品信息中心,编好 “网络信息〞简报;负责和指导本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参 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兴办各种专业合作社(协会); 指导本系统社办工业、企业和基层社的业务经营活动,指导系统内利用外资及自营进出口业务;指导本系统发展农 副产品基地和农副产品加工,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建设; 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困体的申报、组建等工作;负责系统内商品流转统计报表的 汇总上报,督促检查系统内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郭奕农;办公电话:87395562
5.集体商业股
职责:集体商业股承担全县供销合作社归口管理集体商业人、财、物、安全、计生、劳动工资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管理、培训等职责,做好集体商业退休人员的安置管理等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陆颖晖;办公电话:87382041。
四、主要负责人
陈宗滨主任:主持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及全面工作。
五、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电话:0595-87382041。
七、办公地址
惠安县螺阳镇禹州城市广场广电大厦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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