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教育脱贫攻坚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07-24 10:49 浏览量:

  惠安县教育脱贫攻坚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问题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保障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脱贫攻坚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完成的底线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巡视整改和专项整治要求,确保学生资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监督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专款专用,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是否用于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是否存在截留、克扣、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拖欠或发放现金等问题;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2.专项整治总体效果。全面总结2019年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深入分析研判,重点监督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还有哪些不足需要继续整改,是否还存在截留克扣营养膳食补助,以及食堂经营模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3.长效机制落实情况。重点了解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信息公开、督导检查、投诉举报、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等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政策落实情况。2019年秋季调整扩面后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政策是否“应补尽补”;学校是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是否抓好精准认定、名单公示、资助档案、信息安全等关键环节。

  2.资金使用情况。财务制度和财务档案是否健全;资金使用是否规范严谨、公开透明;地方配套和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是否存在跨学期、跨学年发放的情况;结转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等。

  三、工作安排

  (一)学校自查

  各相关学校以上述整治内容为重点,按照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的要求,部署监督任务,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逐项摸排、整改到位。2020年6月8日前完成。

  (二)县级检查

  县主管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到校进行实地检查,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监管力度,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整改不到位的学校或个人,要依法依规,该督促的督促,该提醒的提醒,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确保本轮专项监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建章立制

  要不定期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健全违规违纪行为的通报曝光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常态化监管。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固化为制度。

  (三)其他要求

  要按照《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细致归整业务档案,包括规章制度、资金管理、食品管理、学生营养监测和体检等业务相关材料。要认真准备迎检备查的档案材料,按照任务清单有序排列、规范整理。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惠安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情况表

        2.惠安县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自查情况表

 

 

 

    举报电话:8738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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