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惠安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严格落实中办、国办有关“双减”精神,根据《泉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暂行规定》(泉教民〔2021〕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驻惠银行机构公开比选银行机构对惠安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资金监管平台建设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对象
驻惠银行机构有意参与我县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建设与服务的均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监管职责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各银行提供的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必须是由本银行机构自主研发、建设的监管平台,不得由第三方机构提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方式
由惠安县教育局组成评委组,各银行代表现场展示,由各评委根据银行代表介绍监管资质、监管方案、平台操作演示、现场提问等环节进行打分,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评委组现场计分,按得分高低排序,得分前三名者为入选银行,其中第一名获得惠安县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建设与服务资质。校外培训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入选的三家银行里选择其中一家银行,开立唯一的学费专用账户,向学生收取的学费应直接缴入学费专用账户。
四、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加比选的驻惠银行机构请将上述相关资质复印件材料、资金监管服务方案10份及加盖公章的《报名表》(附件)报送惠安县教育局(惠安县螺城镇瑞安街118号)201办公室,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下午17:30前。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860700558
附件:2021年惠安县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比选报名表
惠安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2021年惠安县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比选报名表(盖章)
银行名称 |
服务平台名称 |
演示人员 |
演示人员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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