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于2024年12月16日-20日接受市政府教育“两项督导”实地督导评估,按照工作规程,期间将组织开展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社会满意度网络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二、调查对象
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教督〔2021〕14号)要求,在“对县督导”实地督导前,由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开展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参与调查对象涉及三类人群:学生、教师、社会公众。
三、实施步骤
1.发放调查问卷二维码(见下图),参与调查者通过手机扫相应的二维码进入问卷调查。
2.参与调查者扫描二维码进入问卷后,选择参与调查者的所在地,开始填答。
3.参与调查者填答完毕后,点击“提交”问卷,完成本次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问卷调查。
惠安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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