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园)309所,在校学生总数162136人。惠安始终把教育作为头等大事,出台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十条措施等教育惠民政策,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等一系列教育安心工程,在省厅领导多次莅惠调研指导下,我县创新五项举措,重点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的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推动学生营养餐从吃得好向吃得营养科学升级转型。目前,我县营养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26所,在校生数20896人,享受营养改善补助人数4812人、总用餐人数12000多人。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组织与政策双管齐下,推动改善计划落地见效
建机制。2019年12月,我县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明确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工作职责,强化组织保障。
给政策。2020年6月,印发《惠安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推行全面规范管理,26所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全面实现自主经营。同时,配套出台《惠安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规定》《惠安县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惠安县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试行)》等制度,对学校食堂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二、待遇与补助双向发力,确保食堂运行健康发展
提升人员工资待遇。2020年,为解决食堂人员配置及经费不足问题,我县将食堂编外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局根据各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数,以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政策执行以来,累计拨付人员补助资金1500多万元。
提升营养补助标准。2022年,随着越来越多非寄宿生在学校就餐,学校食堂用工人员需求增加、资金负担增重,我县随即在原有补助基础上,对营养改善补助范围外的实际就餐生数,以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政策执行以来,累计增加拨付补助资金240多万元。
三、服务与效率统筹兼顾,打造“15分钟配送圈”
落实“两配置”,让服务更专业。2020年秋季,我县全面实施学校食堂自主经营,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采用集中采购统一投标方式。中标食材配送公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在本县区域设立配送点,配置专业的冷藏冷冻设备、独立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及检验设备,配备专业的仓储物流管理人员及专职的检验人员。
规划“三片区”,让配送更高效。为保证食材配送的安全性、稳定性、及时性,我县根据学校区域分布、学生就餐人数和15分钟配送效度,将12个乡镇、26所学校划分为三个片区,确定三家配送公司进行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形成区域对比,倒逼配送公司提高供给服务质量。
四、价格与品质并重齐驱,实现膳食营养提质增量
严格食材品控标准。建立全县统一的商品库,食材招标的物品经县级市场监督局审核确认可供应学校,明确各类食材品牌、规格、单位,统一食材标准,结合“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平台,构建学校、家长、师生协同社会力量共治格局,让“舌尖安全”看得见能感知。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食材配送中心及学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防止供应商以次充好,方便横向对比,让“营养改善”有质感更安心。
完善询价定价机制。由县教育局、学校、三家供应商共同成立询价小组,每两个月一次,对本地三家以上大型商超、市场进行询价,取平均值确定物品基准价,结算价为:新确定的基准价×(1-下浮率)×实际数量,建立价格监管机制。2023年三家供应商对比市场单价分别下浮25%、30%、38.5%,营养补助资金得到高效利用。
规范资金线上监管。全县通过“惠安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监管平台”统一平台下单、验收、结算,对学校资金使用情况横向对比、供应商配送情况纵向对比,实时对接省、县营养餐监管平台,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资金使用更加安全。
五、监管与晾晒同步运行,悉心守护师生舌尖健康
实行“周通报”机制。建立全县营养餐监管平台管理每周通报机制,利用监管周报、每日摘要等模块功能,指定专人对不符合正常定价标准的学校进行重点核实或督查,坚决杜绝“天价食材”或出现克扣、虚报、套取学生伙食费的违规违纪行为。
强化“全链条”监管。一是配送源头管理,将三家食材供应商配送中心的检测、分拣等4大重点区域的实时视频监控接入监管平台;二是配送车辆管理,将固定配送车辆全程数据接入监管平台;三是食堂实时管理,27所学校食堂实时监控接入监管平台。
推行“实名制”就餐。一是实名支付,上线实名支付系统,精准统计用就餐情况,减少基层人员工作量。二是实名通传,就餐信息实时发送至家长手机,点对点加强家校互通和政策推广。
创新“可视化”晾晒。2023年2月,我县率先建立信息公开公示系统,覆盖26所营养餐校,设立“受助对象、采购信息、食堂收支、带量食谱、行政陪餐”等五大模块,24小时滚动更新数据,优化业务细节,规范日常管理,面向社会公开,让教职工、学生、家长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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