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2020年度民办小学及幼儿园 年检结果的通报
时间:2021-07-07 16:47 浏览量: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1年4-5月,县教育局组织并委托各镇中心幼儿园对符合年检条件的107所民办幼儿园和1所民办小学进行年度检查,并按要求上报结论及相关材料。检查组通过听、查、看、访等形式,对每所学校(园)形成情况汇总和检查意见,经研究,决定评定合格等次学校105所,不合格等次学校3所。

一、主要工作成效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各镇中心园均能按要求成立年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惠安县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评估标准》和年检文件精神,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每一所民办学校的依法办学、办学条件、安全卫生、保教教育等方面进行年度检查。

2.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各民办学校进一步端正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树立依法管理的思想,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发展。

3.办学条件不断提升。一年来,各民办学校能针对上一年度年检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加大投入,不断添置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断创设优化办学环境,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4.办学质量逐年提高。民办学校能不断更新办学理念,不断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安全工作,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教育新途径、新模式,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二、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民办学校安全责任意识淡薄,保安员未持械上岗,应急演练开展不到位,有的学校灭火器过期未更换,安全教育的形式单一,材料欠缺;

2.部分民办学校教师专业水平不高,教师资格证取证率偏低,专任教师和保育员配备不足;大部分教师未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3.部分民办学校食堂建设不够规范,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强,留样、采购、台账等程序和记录不够规范和完整。

4.部分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收费项目及收支情况未按要求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三、整改意见

1.各民办学校要认真对照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2.各民办学校要对照公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要求,依法依规办学,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各民办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无小事,儿童生命安全第一位”的责任意识,明确分工,做到学校(园)事事有人管,形成长效机制。要保证幼儿园的活动空间,控制班生规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让出生命疏散通道。幼儿园坚持幼儿教育以游戏为基本形式,防止和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要努力提升校(园)长的管理水平和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3.年检不合格的学校,要加快整改进度,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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