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研究基地校(幼儿园)的通知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惠安县教育科学研究基地校(幼儿园)的通知》要求,我县启动了首批县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校(幼 儿园)评选。经各单位申报,县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研究审核, 确定崇武中学等12所学校为首批惠安县教育科学研究基地校(见 附件)。
请各基地校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基地校建设,充分整合自身优质资源,积极完成基地校各项任务,发挥基地校在办学和教师培训 实践等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我县基础教育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首批惠安县教育科学研究基地校(幼儿园)名单
首批惠安县教育科学研究基地校(幼儿园)名单
一、 中学(5所)
福建省惠安崇武中学
福建省惠安第四中学
惠安黄塘中学
惠安净峰中学
惠安广海中学
二、 小学(5所)
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
惠安县凤凰城实验小学
惠安县崇武中心小学
惠安县涂寨中心小学
惠安县东岭中心小学
三、 幼儿园(2所)
惠安县第三实验幼儿园
惠安县黄塘中心幼儿园
惠安县教育科学研究基地校(幼儿园)职责和管理
—、基地校的职责
1. 将基地校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制订实施《基地校建设实施方案》,向基地管理办公室报送年度教科研工作
计划和总结; ’
2. 加强教育科研领导,制定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加强研究骨干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经费等教科研工作必要的工作保障;
3. 积极配合承担全县教育科研相关活动和任务,每学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一次校际课题研究交流活动,积极参加县教育局、教师 进修学校组织开展的教育科研相关活动;
4. 开展课题研究和交流协作任务,提供有关课题研究资料,按时完成课题研究结题工作;
5. 完善科研管理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将工作纳入学校教师工作综合量化考核中,与教师个人年度考核、评先 评优、职称评聘挂钩;
6面造良好的教科研环境和氛围,促进全体教师教科研能力的提高和专业发展,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
7.搭建区域学校合作交流平台,推动区域内学校共同发展。
二、基地校的管理
基地校建设工作由惠安县教育科学研究基地校(幼儿园)建设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具体工作由其下设的中学业务指导组、小学业 务指导组负责,办公室分别设县教师进修学校中教室、小教室。主要职责:
1. 县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幼)教研室分别负责基地校日常管理工作;
2. 组织基地校的申报认定和授牌工作;
3. 搭建基地活动平台,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探索开展前沿性、创新性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具体跟踪指导;
4. 搭建基地成果展示平台,为基地和教师专业化成长创造条件;
5. 负责宣传推广基地校建设工作的成果经验;
6. 将蹲点挂职和兼任教学工作等制度,纳入基地校、薄弱校建设实施范畴;
7. 负责对挂牌基地校进行年度考核,对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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