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费用:
全月机动车费用共开支2692.86元。其中:
1.D087警车:燃料费1037.66元,维修费0元;
2.D022警车:燃料费646.33元,年度保险费1008.87元,维修费0元;
3.C386KQ车:燃料费0元,维修费0元;
4.C020KR车:燃料费0元,维修费0元;
5.C917KQ车:燃料费0元,维修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用:2838元。
(三)会议费:0元。
(四)办公电话费2079.99元。其中:领导办公室电话费:
87390027:28元 87391077:28.3元
87399295:28元 87382448:28.2元
87373598:28元 87394468:34元
87395879:25元
二、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援助案件共40件。其中:
(一)民事、仲裁援助案件其中包括:
1.龙某周、黄某璇、李某丽的劳动争议案件;
2.曾某玉、陈某钦、程某强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3.曾某莲、王某英的离婚纠纷案件等。
(二)刑事援助案件其中包括:
1.谢某聪、张某榕、胡某森等的盗窃罪案件;
2.陈某彬、蒋某花的妨害公务罪案件;
3.张某文、黄某源的开设赌场罪案件;
4.张某君、熊某国的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案件;
5.李某阳、王某楠等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等。
三、“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工作情况:
接受群众法律电话咨询76次。
四、调处民间纠纷情况:
全月共调处民间纠纷559件,调解成功559件,成功率100%。
五、县公证处办证数共140件。其中:
国内民事100件;国内经济1件;
涉港、澳、台公证10件;涉外公证29件。
签发人:舒财锋 监督人:黄明阳 填报人:黄泽玲
惠安县司法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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