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1.制定印发全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2.制定印发2025年度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3.发布《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务信息宣传实施方案》;通报第一季度各单位政务信息采用情况。
4.完成2025年度办公室设备采购及配送分发。
5.开展局机关大楼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6.按时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3件;做好县局微信公众号运营。
7.做好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提案流转分工办理工作。
8.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其他部门要求的材料、报表报送任务。
9.做好会务后勤保障及设备调试工作。
政策法规股:
1.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2.跟进在办行政复议案件。
3.印发深化实践行政指导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工作意见,向市局报送第一季度行政指导工作情况、推荐典型案例等。
4.组织本局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参加2025年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5.收集整理“八五”普法素材。
应急管理和维权股:
1.做好12315、12345投诉举报件分流处置。
做好劳动节应急值班安排并规范处置涉旅投诉举报。
行政审批股:
1.推进经营主体登记数据监测异常名单核查处置工作。
2.推进企业信息变更、开办餐饮店、企业注销登记、企业迁移登记、开办超市/便利店、个转企等“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
3.推进证照合办、免申即办、证照同销、散装食品经营许可承诺登记等便利化改革。
4.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及设立登记“全程网办”。
市场规范管理股:
1.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2.对统一公告送达的拟吊销企业,督促各监管所抓紧做好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对于前期送达有签收的拟吊销企业,统一发函税务、人社协查纳税和社保缴纳情况,通过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进行吊销。
3.召开全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暨业务培训会。
4.深化开展殡葬领域整治工作及“整治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工作。
5.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6.开展五一节前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整治工作。
7.持续优化企业信用修复,落实信用监管工作。推进其他日常工作。
产品质量监管股:
1.扎实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治。
2.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业务培训工作。
3.部署开展保温材料生产企业调查摸底和监督检查。
4.跟踪指导各监管所做好各级工业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
5.持续跟踪推进“一县一桌菜”涉及的惠安特色美食烹饪技艺申报泉州市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
知识产权股:
1.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
2.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等任务目标。
3.按“‘箱’约惠安,‘包’行天下”方案、惠安优品出海行动等要求,沟通箱包协会、城乡文旅公司,摸底企业情况,邀请第三方对企业指导培训,鼓励企业申请国内外注册商标。
4.做好2024年度知识产区专项奖补前期准备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1.开展五一节前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2.开展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3.拓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
4.做好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重要问题“清网”。
食品安全监管股:
1.持续组织开展点题整治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
2.做好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公开招投标,组织中标承检机构按照进度开展年度抽检任务。
3.组织开展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
4.制定印发我县2025年食品安全满意率提升方案,组织召开全县2025年食品安全满意率提升工作推进会。
5.组织各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责任保险续签。
6.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开展供校食品生产企业的突击检查。联合教育局组织开展县级校园食品安全的督导检查。
7.持续动态更新包保平台数据,推进4月份的食品安全包保督导。
8.持续推动平台第二季度监督检查任务按时序完成。
药品安全监管股:
1.协助市局举办全市两品一械培训会,做好会务工作,并做典型经验介绍。
2.召开全县药品零售监管工作会议,传达省市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3.召开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培训会议。
4.开展药品抽检。
执法大队:
1.持续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
2.跟踪指导国抽任务核查处置。
3.筹备执法大队在编人员合同续签、聘任书续聘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竞聘方案、大队内部人员职责工作调整方案。
4.推进案件卷宗回收工作。
质量计量检测所:
1.按检定计划开展衡器、压力表、加油机、水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2.配合开展民用三表计量不规范的整顿工作。
二、经费收支情况:
电话费(元) |
潘局长室 |
31.00元 |
|
吴组长室 |
28.00元 |
||
杨副局长室 |
3.00元 |
||
郑总监室 |
7.20元 |
||
黄副书记室 |
31.00元 |
||
潘副局长室 |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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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党组室 |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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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7848.69元 |
||
车辆使用费
|
车牌 |
汽油费 |
维修费 |
闽C606KR(县局) |
265.59元 |
0元 |
|
闽C025KR(县局) |
337.18元 |
0元 |
|
闽C177KF(县局) |
428.38元 |
0元 |
|
闽C559KR(紫山所) |
388.72元 |
0元 |
|
闽C728KR(螺城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279KR(螺城所) |
796.28元 |
0元 |
|
闽C700KR(螺阳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238KR(螺阳所) |
224.12元 |
0元 |
|
闽C699KR(净峰所) |
321.77元 |
0元 |
|
闽C518KR(辋川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710KR(黄塘所) |
600.00元 |
0元 |
|
闽C638KR(黄塘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689KR(小岞所) |
473.69元 |
1880元 |
|
闽C227KR(涂寨所) |
285.76元 |
0元 |
|
闽C952KQ(东桥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698KR(崇武所) |
0元 |
2430元 |
|
闽C206KF(计量所) |
778.06元 |
0元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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