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月财务开支情况:
(一)车辆费用:
全月机动车费用共开支1948.3元。其中:
1.D087警车:燃料费1348.33元,维修费0元;
2.D022警车:燃料费0元,维修费0元;
3.C386KQ车:燃料费0元,维修费0元;
4.C020KR车:燃料费0元,维修费0元;
5.C917KQ车:燃料费0元,维修费0元;
6.D041警车:燃料费599.97元,维修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用:0元。
(三)会议费:0元。
(四)办公电话费2073.69元。其中:领导办公室电话费:
87390027:25元 87391077:25元
87399295:25元 87382448:25元
87373598:25.7元 87394468:25元
87395879:25元
二、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援助案件共35件。其中:
(一)民事、仲裁援助案件其中包括:
1.郭某玉、王某辉、赵某琼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吴某红、王某丽的劳动争议案件;
3.曾某花、张某霞的离婚纠纷案件。
(二)刑事援助案件其中包括:
1.张某权、苏某华、庄某生等的盗窃罪案件;
2.洪某红、李某钊、王某伟等的故意伤害罪案件;
3.赵某强、王某泽等的诈骗罪案件;
4.黄某盛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
5.黄某超的敲诈勒索罪案件等。
三、“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工作情况:
接受群众法律电话咨询80次。
四、调处民间纠纷情况:
全月共调处民间纠纷657件,调解成功656件,成功率99.8%。
五、县公证处办证数共180件。其中:
国内民事150件;国内经济1件;
涉港、澳、台公证11件;涉外公证18件。
签发人:舒财锋 监督人:黄明阳 填报人:黄泽玲
惠安县司法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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