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1.开展局对所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征集。
2.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其他部门要求的材料、报表报送任务。
3.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竞聘方案。修订印发系统车辆管理制度。
4.开展“以案释法”案例交流活动2期,业务培训2场。
5.完成县委、县政府约稿,做好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6.完成资产清查盘点系统录入,并完成报表报送工作。
7.做好会务后勤保障及设备调试,8月共保障14场会议顺利开展。
政策法规股:
1.牵头报送“八五”普法总结验收材料。
2.牵头应对市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3.持续牵头跟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4.组织2025年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报名。
5.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
应急管理和维权股:
1.做好12315、12345投诉举报件分流处置。
2.配合编办完成《沿街店铺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征求意见。
3.指导各监管所开展“放心消费在福建”建设。
行政审批股:
1.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及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全程网办”。
2.做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推荐申报工作。
3.推进登记审批“综合窗口”改革,共设置7个登记审批综合窗口,全面推行“一窗通办”。
4.做好“小个专”及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已完成平台合作企业及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员摸底。
市场规范管理股:
1.组织实施2025年下半年企业年报及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
2.持续深化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3.持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对起草部门提请审查的文件进行会审5份次;督促起草部门对市局抽查发现的2份问题文件进行核查反馈(已到期自动废止)并予以下架。
4.深化开展涉企收费治理工作,按照方案安排推进复核抽查工作。
5.持续落实信用提升工作,优化企业信用修复。
产品质量监管股:
1.持续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治。
2.推进县级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跟踪指导各监管所做好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
3.跟踪督促各监管所于8月底前完成重点获证企业年度监督检查任务。
4.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电子计价秤集中整治。
5.部署开展充电宝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6.跟踪督促各所开展2025年度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7.跟踪指导各所开展2025年度认证领域事中见证检查。
知识产权股:
1.持续推进生活美容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2.按程序将修改后的新知识产权奖补政策送审稿送司法局进行审查。
3.采取“股所联动”形式,共走访重点企业8家、代理机构2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1.做好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2.持续开展电梯维保专项整治行动。
3.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固本强基行动,已完成自评创建单位174家,完成率100%。
4.紧盯“三率”和重要问题处理。
食品安全监管股:
1.持续组织开展中小学暑期停课期间后厨硬件提升专项行动。
2.组织开展暑期停课但仍在供餐的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3.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4.做好前型蔬菜市场全国农批市场平台账号变更及追溯系统批发商户的建档,指导开办者做好相关内页档案及一品一码录入。
5.联合教育局召开研学基地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组织开展研学基地专项监督检查。
6.组织召开全市肉制品生产企业规范化提升业务培训会及抽检不合格企业约谈会。
7.配合省质检院开展国转地评价性抽检。
8.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专题培训并同步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的集中学习考试。
9.做好暑期校园食品安全“四不两直”检查(民办幼儿园)准备。
10.做好福建省帆板锦标赛食品安全保障。
11.配合教育局对3家中标供校食材的验收。
12.组织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参加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暨微生物污染防控视频培训班。
药品安全监管股:
1.持续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牵头制定《惠安县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目前正在第二次征求部门意见中。邀请药品监管专家到企业开展实地指导。
2.持续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做好药品追溯工作。
3.已完成对12个乡镇38家单位药房规范化建设督导工作,督促各监管所按时序进度完成药房规范化建设。
5.持续做好药品抽检工作。
执法大队:
1.持续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2.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持续推进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3.跟踪指导国抽任务核查处置;分流全局案件线索。
4.开展2024年度案件卷宗回收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部署开展产品质量领域(成品油流通执法、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及预付式消费突出问题整治。
质量计量检测所:
1.按检定计划开展衡器、压力表、电能表、水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2.配合开展整顿民用三表计量不规范工作,合理安排检定力量完成轮换水表、电能表的检定。
3.继续开展验配眼镜用计量器具的现场检定。
二、经费收支情况:
电话费(元) |
潘局长室 |
31.00元 |
|
吴组长室 |
28.00元 |
||
杨副局长室 |
3.00元 |
||
郑总监室 |
11.30元 |
||
黄副书记室 |
31.40元 |
||
潘副局长室 |
3.00元 |
||
陆党组室 |
3.00元 |
||
其他费用 |
7957.32元 |
||
车辆使用费
|
车牌 |
汽油费 |
维修费 |
闽C606KR(县局) |
251.24元 |
0元 |
|
闽C025KR(县局) |
704.36元 |
0元 |
|
闽C177KF(县局) |
573.22元 |
0元 |
|
闽C598KR(县局) |
0元 |
450.00元 |
|
闽C279KR(县局) |
657.13元 |
0元 |
|
闽C505KR(县局) |
0元 |
450.00元 |
|
闽C728KR(螺城所) |
900.00元 |
0元 |
|
闽C700KR(螺阳所) |
600.00元 |
0元 |
|
闽C238KR(螺阳所) |
487.94元 |
0元 |
|
闽C710KR(黄塘所) |
600.00元 |
0元 |
|
闽C638KR(黄塘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559KR(紫山所) |
356.58元 |
0元 |
|
闽C698KR(崇武所) |
333.73元 |
490.00元 |
|
闽C515KR(崇武所) |
384.12元 |
0元 |
|
闽C738KR(山霞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227KR(涂寨所) |
553.58元 |
1755.00元 |
|
闽C639KR(东岭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952KQ(东桥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699KR(净峰所) |
288.62元 |
0元 |
|
闽C689KR(小岞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518KR(辋川所) |
300.00元 |
0元 |
|
闽C206KF(计量所) |
676.52元 |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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