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月份完成的主要工作
1.社会救助方面:
(1)做好临时救助工作,10月共发放救助金63.7万元。
(2)做好城乡低保(特困)工作,10月共发放保障金600.7163万元。
(3)做好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10月共发放1.82万元。
2.社会事务方面:
(1)做好婚姻登记工作,10月共办理结婚登记208对、离婚登记108对。
(2)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10月共发放140.3477万元。
(3)做好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减免工作,10月共减免27.3309万元。
3.养老工作方面:
(1)做好特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10月发放136人,共计4.08万元。
(2)开展居家上门服务,10月服务2886人次,投入金额19.24万元。
(3)开展重阳节百岁老人、困难老人等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35.85万元。
4.社会组织和儿童福利方面:
(1)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工作,10月共办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含慈善组织)1件,社会团体变更登记1件,社会团体开立临时存款账户2件,社会团体换届备案3件,社团注销1件,社会团体补办证书1件,民办非企业理事监事备案2件,民办非企业补发证书3件。
(2)举办“聚力·创新·向未来”2025年惠安县社会组织训练营。
(3)开展重阳节革命“五老”人员、革命“五老”遗偶走访慰问。
(4)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10月共发放保障金72.596万元。
二、“三公”经费开支
1.公务接待费:0元。
惠安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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