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月财务开支情况:
(一)车辆费用:
全月机动车费用共开支2850.06元。其中:
1.D087警车:燃料费1268.25元,维修费0元;
2.D022警车:燃料费0元,维修费0元,年度保险费1001.02元;
3.C386KQ车:燃料费0元,维修费0元;
4.C020KR车:燃料费0元,维修费0元;
5.C917KQ车:燃料费0元,维修费0元;
6.D041警车:燃料费580.79元,维修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用:2059元。
(三)会议费:0元。
(四)办公电话费2089.84元。其中:领导办公室电话费:
87390027:25元 87391077:25元
87399295:25元 87382448:25元
87373598:25元 87394468:25元
87395879:25元
二、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援助案件共26件。其中:
(一)民事、仲裁援助案件其中包括:
1.庄某龙、王某昌、柳某玉等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2.王某恩、曾某强、卢某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3.杨某珠、王某娟的离婚纠纷案件等。
(二)刑事援助案件其中包括:
1.陈某怡、刘某铭的强奸罪案件;
2.柯某坤、许某胜的寻衅滋事罪案件;
3.王某清、李某泽的故意伤害罪案件等。
三、“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工作情况:
接受群众法律电话咨询96次。
四、调处民间纠纷情况:
全月共调处民间纠纷702件,调解成功702件,成功率100%。
五、县公证处办证数共143件。其中:
国内民事112件;国内经济1件;
涉港、澳、台公证4件;涉外公证26件。
签发人:舒财锋 监督人:黄明阳 填报人:黄泽玲
惠安县司法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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