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月份完成的主要工作
1.社会救助方面:
(1)做好临时救助工作,12月共发放救助金47.76万元。
(2)做好城乡低保(特困)工作,12月共发放保障金609.2996万元。
(3)做好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12月共发放1.8万元。
(4)开展2025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2.社会事务方面:
(1)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12月共办理结婚登记297对、离婚登记115对,内地居民收养登记1件。
(2)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12月共发放142.1万元。
(3)做好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减免工作,12月共减免33.2151万元。
3.养老工作方面:
(1)做好特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12月发放136人,共计4.08万元。
(2)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12月共发放96.64万元。
(3)召开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部署会。
4.社会组织和儿童福利方面:
(1)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工作,12月共办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含慈善组织)4件,社会团体变更登记4件,社会团体修改章程1件,社会团体开立临时存款账户1件,社会团体印章、银行账户备案1件,社会团体换届备案6件,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2件,民办非企业开立临时存款账户3件,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1件,民办非企业注销2件,民办非企业补发证书7件。
(2)开展“福蕾添暖 冬至‘食’光”冬至关爱困境儿童主题活动。
(3)开展“温情沟通·精准服务”民政服务高效沟通技巧专项培训。
(4)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12月共发放保障金73.1229万元。
二、“三公”经费开支
1.公务接待费:4372元。
惠安县民政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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