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民养老〔2022〕12号)《泉州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民养老〔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2022年10月10日,我局联合县住建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的建筑、医疗卫生、食品、疫情防控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养老服务质量安全问题
1.螺城镇敬老院护理员培训记录不全;防止兜售保健品、药品措施宣传不到位。
2.涂寨镇敬老院昼夜巡查、交接班记录不全。
3.净峰镇敬老院交接班记录不全;防止兜售保健品、药品措施宣传不到位。
4.东桥镇敬老院交接班记录不规范。
5.紫山镇敬老院近期开始运营,但管理、服务等内业资料未同时建档。
(二)建设工程安全问题
涂寨镇敬老院消防系统未验收。
(三)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问题
1.特种设备使用检查情况
涂寨镇、东桥镇及净峰镇3家敬老院电梯安全管理档案不齐全,未见与第三方签订的电梯维保合同书;县社会福利中心(光大百龄帮惠安颐养中心)无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员,电梯安全管理档案不齐全。
2.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情况
(1)螺城镇敬老院委托泉州市鹤云社区服务有限公司运营,《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法人未变更;采购食品部分未索取票据并保存;每周未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并记录检查情况;留样冰箱、餐具消毒柜、餐具保洁柜未贴标识;厨房未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设计、配置,未有专门的配餐间;餐饮服务人员每天未进行温度监测及健康管理。
(2)紫山镇敬老院每餐食品的留样量不足125克;配餐间未进行每日紫外线消毒并记录;未开展每周一次的食品安全自查并记录检查情况;餐饮服务人员每天未进行温度监测及健康管理。
(3)净峰镇敬老院洗鱼、洗菜、洗肉的水池未区分开并贴上标识;配餐间未进行每日紫外线消毒并记录;留样冰箱、餐具消毒柜未贴标识;未开展每周一次的食品安全自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4)东桥镇敬老院未开展每周一次的食品安全自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厨房垃圾桶用后未及时关盖导致苍蝇较多;餐饮服务人员每天未进行温度监测及健康管理。
(5)涂寨镇敬老院未开展每周一次的食品安全自查并记录检查情况;配餐间未进行每日紫外线消毒并记录;餐饮服务人员每天未进行温度监测及健康管理。
(6)县社会福利中心(光大百龄帮惠安颐养中心)厨房垃圾桶使用后未及时关盖。
(7)德诚如家护养院厨房洗鱼、洗菜、洗肉的水池混用;配餐间未进行每日紫外线消毒并记录。
(四)消防管理安全问题
1.螺城镇敬老院四层消防安全通道设置床铺;喷淋管道上缠绕可燃装饰材料。
2.紫山镇敬老院厨房安装3个普通门,未使用防火门;消控室主机未能正常使用。
3.涂寨镇敬老院的消防系统未能正常使用;未按时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4.净峰镇敬老院的厨房安装2个普通门,未使用防火门;一楼疏散楼梯口堆放杂物。
(五)医疗卫生安全问题
紫山镇敬老院未签订医养结合协议书;东桥镇敬老院医养结合协议书已过期。
惠安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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