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
公开时间 |
备注 |
1 |
质监 |
惠市监罚〔2023〕296号 |
惠安县建坡日杂店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案 |
惠安县建坡日杂店 |
92350521MA8ULCM22U |
卢建坡 |
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3年修订)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25日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9月28日 |
|
2 |
质监 |
惠市监罚〔2023〕303号 |
惠安县雀小便利店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家用燃气灶案 |
惠安县雀小便利店 |
92350521MA30UCQC2Q |
陈明辉 |
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家用燃气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3、没收非法财物。 |
自动履行,15天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27日 |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9月28日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