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教育装备产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9号)及《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教育装备产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部署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服质量“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2024年采购的中小学校服质量。
二、完成时间
原则在2024年11月1日前完成抽查。
三、工作要求
1.县教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查工作人员及学校,抽查学校的比例不低于抽查对象总数的5%。抽查过程中提取的校服样品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检验),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产品抽样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样手续注意留档。
2.抽查计划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3.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校服安全与质量的强制标准和企业公开声明的标准,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对于经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必须及时为该批次学生更换合格的产品,其中对于违法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其他要求
1.各中小学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校服质量抽查工作的重要性,校长要组织工作人员全力配合执法监管,保质保量完成本轮质量抽查工作任务。
2.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对校服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校服采购供应有关情况,适时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负责及时受理有关校服质量的投诉举报,对校服生产、销售单位存在质量违法行为的,及时抄告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要依法查处供应不合格校服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及时向县教育局通报问题校服企业名单。全县中小学建立校服采购“黑名单”,对于查出的问题企业,各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
3.学校在校服采购中未履行职责,存在材料造假、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规依纪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县教育局联系人:周仁达、何军平,电话0595-8737750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柯锦秀,电话0595-87382387。
附件:1.惠安县中小学校服采购备案表
2.惠安县中小学校服抽样送检登记表
惠安县教育局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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