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90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4-12-13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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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财预函〔2024〕81号
答复类型:A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090号建议的答复函
黄启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基层财政压力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基层政府是为基层人民服务的桥梁和纽带,基层财政为基层政府提供财力保障。为进一步缓解基层财政压力,增强镇级财政保障能力,更好地促进基层政府顺利开展各项事业,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我县已制定相关文件,对镇级财政实行“基本保障、考核奖励、增量分成、专项补助”的管理体制。比如,我县对镇级人员经费按在编在岗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相应的经费供给模式给予保障,对各镇政府运转经费给予财力性补助,对村级组织运转办公经费每年按1308万元保障(每个行政村或社区6万元),对各镇网格员(含村“两委”,全额承担基本报酬,与各镇共同承担绩效奖金)和综合执法队编外人员等给予保障。
1.建议第一条提出“按时拨付税收完成奖励及相关分成”的意见。鉴于县级财政将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处于紧平衡状态,县级财政将逐步安排财力拨付体制分成相关资金。
2.建议第二条提出“适当增加乡镇保运转经费”的意见。在当前“过紧日子”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背景下,将在今后视财力情况提出增加基层经费的建议。
3.建议第三条提出“充分考虑乡镇财政的实际困难,对于教育卫生等公共事务的经费支出尽可能由上级财政全额承担,在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时尽可能少要求或者不要求乡镇进行资金上的配套,减少乡镇财政压力”的意见。我局将在新政策规定出台或原政策规定拟继续实行之际,充分考虑镇级财政实际困难,提出合适的镇级资金配套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在现有“过紧日子”的大环境下,结合镇级财政实际情况,逐步完善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提高基层财政财力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基层财政的关心和支持,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基层财政压力将在今后得到有效改善。
分管领导:林清坤
经办人员:何晓腾
联系电话:0595-87381412
惠安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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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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