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4-08-23 10:39 浏览量:

                                 惠城管函〔2024123号

                                 答复类型:A

 

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115提案答复函

 

杨启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流动食品摊位的建议》收悉。您在提案中针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值得深思和总结。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整治情况

近年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一直是我局市容管理的重点工作。为进一步整治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改善校园周边秩序,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局高度重视,深入校园周边调研,制定方案下达具体任务至市容中队各区域组,要求各组对管辖区域认真检查;明确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完成时限,采取“定人、定岗、定时定标准、定责任”的定管理机制“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制定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充实人员进行定点、定时管理,采取发现一个、整治一个的方式,逐步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清理流动摊点,确保道路畅通;加大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不定时组织与交警大队、市场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另外,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违法占道摆摊设点行为的常态长效管理,提高执法效能,我局在高级中学周边设置1处执法岗亭。通过流动巡查与固定值守相结合的方式来治理流动摊点,进一步改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市容秩序

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60次,依法查处各类违规占道经营摊点100余起,暂扣占道经营设施50余件发放宣传单600余份。

二、存在问题

流动摊贩多集中于中小学、幼儿园附近从事经营活动,以销售食品小吃为主。虽然销售的食品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但因价格较低学生欢迎,在校园周边有一定的市场。由于经营者多为老、弱、病、妇等弱势群体,彻底查处取缔存在极大的难度,批评教育较难奏效,采取强制措施又易引起矛盾;再加上流动摊贩往往与执法人员上演“猫和老鼠”的游戏,每每在集中整治之后不久,校园周边流动摊贩问题又回潮。

三、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一)加强巡查监管。将校园周边列为日常巡查监管的重点,落实监管责任人,严格落实节点守点、动态巡查制度,特别是上下学时段的巡查管理,及时取缔校园周边各类流动摊点,特别是涉及食品安全的餐饮流动摊点。

(二)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边治理边宣传的方式,发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自觉参与、自觉维护、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配合,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需要整治的问题,将责任内容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具体到事加强同校方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切实担负责任,确保我局在整治行动中出积极贡献。

(四)落实赋权工作。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惠安县第一批镇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清单的通知》(惠政办规〔2022〕3号)文件,明确市容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赋权各镇人民政府。2023年3月14日,我局已与各镇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各镇自承接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履行相应执法职责。我局作为赋权部门,将加强对各镇履行赋权事项的监督、指导。

 

分管领导:  

经办人员:林燕青

联系电话:87395620

 

 

                         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202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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