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监函〔2024〕17号
答复类型:A
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函
杨启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流动食品摊位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来,我局立足部门职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为主线,以风险排查为抓手,扎实开展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聚焦“两节”、开学季、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抓好生产、流通、餐饮三大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流通环节,集中执法力量开展河豚鱼及其制品专项排查行动、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校园周边食品检查等行动,持续强化特殊食品监管,加大特殊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餐饮环节,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承办“年夜饭”、“团圆饭”、婚宴的餐饮服务单位及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管力度。春季开学期间,对我县3家食材供校企业开展全面食品安全检查,共发现问题12个,要求其限期整改。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规范我县养老机构食堂、长者食堂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老年群体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生产环节,组织开展生产(分装)红茶超范围使用色素问题、大米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防控、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等行动,同时以糕点、保健食品以及鱼卷鱼签等惠安传统特色食品,加大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检查力度,严格查处“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617人次,检查辖区食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3108家次,责令整改62户次,查处各类食品安全相关案件213起(含简易),累计罚没款69.32万。
二、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和食品快检
结合我县食品消费特点,制定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顺利开展监督抽检任务招标,投放4个标的;组织成功中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及时、准确、足量对相应食品品类进行抽检检测,累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2241批次(已检验1963批次),占全年总体任务的78.6%,不合格79批次,合格率2.77%。聚焦节日消费热点,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开展端午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加强对粽子、粮油、乳制品、速冻食品等监测力度,累计抽检10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同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开展食品安全快检5197批次,对外公示快检结果30期。扎实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问需于民,进商超、进市场、进学校、进农村,利用快检车设置“你送我检”移动检测点,完成检测144批次。
三、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线上线下齐发力,围绕社会关切,突出正面引导,持续做好食品安全宣贯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微信朋友圈、网站等媒介,及时发布工作动态、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和消费警示等89篇、发布短信宣传5万条。开展春节期间饮食、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朋友圈广告投放,浏览人数达60万人次;线下依托社区村宣传栏公告、LED屏等载体,线下结合元旦、春节、3.15、五一、端午以及春季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现场宣传活动、入户宣传工作力度,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6000份,大力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家家共享安全食品”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立足我县实际,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社会共治,把握工作重点,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力守护我县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分管领导:郑志彬
经办人员:吴晓平、刘淑英
联系电话:87313069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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