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申报2024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补助项目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0日(共10天)。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开展。
单 位: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635号;
邮 编:362100;
监督电话:0595—87382195,12317。
附件: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补助申报汇总表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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