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综合考虑我县实际情况,经中共惠安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我县2025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有劳动力农户以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的2倍作为监测底线(21600 元/人/年);无劳动力农户以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的1倍作为监测底线(10800元/人/年),今后随着每年度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年度监测范围。
中共惠安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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