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0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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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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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分配要素 |
拨付金额 (万元) |
1 |
县委组织部 |
支持派驻村干部领队 |
10 |
2 |
螺阳镇人民政府 |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 |
2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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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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