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69号),结合各镇上报的应急救助项目申报情况,现将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批应急救助)补助资金12万元及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2)。本项资金专项用于低收入农户应急救助,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镇收到资金后15天内通过“一卡通”将资金兑现给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按规定完成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1.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
应急救助)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2.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
应急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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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第一批应急救助)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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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
补助资金 (万元) |
约束性任务 |
螺城镇 |
1.61 |
扶持对象2个以上,对象自付金额2.025万元以上。 |
紫山镇 |
0.51 |
扶持对象1个以上,对象自付金额0.639万元以上。 |
崇武镇 |
8.15 |
扶持对象3个以上,对象自付金额10.2万元以上。 |
东桥镇 |
1.73 |
扶持对象3个以上,对象自付金额2.18万元以上。 |
合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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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第一批应急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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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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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数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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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对象返贫致贫标准是否消除 |
帮扶对象数 |
资金使用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螺城镇 |
是 |
补助不少于2个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
补助对象自付金额2.025万元以上 |
≥95% |
紫山镇 |
是 |
补助不少于1个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
补助对象自付金额0.639万元以上 |
≥95% |
崇武镇 |
是 |
补助不少于3个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
补助对象自付金额10.2万元以上 |
≥95% |
东桥镇 |
是 |
补助不少于3个 |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
补助对象自付金额2.18万元以上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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