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8-27 10:58 浏览量: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69号),结合各镇上报的应急救助项目申报情况,现将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批应急救助)补助资金12万元及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2)。本项资金专项用于低收入农户应急救助,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镇收到资金后15天内通过“一卡通”将资金兑现给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按规定完成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1.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

        应急救助)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2.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

  应急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第一批应急救助)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镇

补助资金

(万元)

约束性任务

螺城镇

1.61

扶持对象2个以上,对象自付金额2.025万元以上。

紫山镇

0.51

扶持对象1个以上,对象自付金额0.639万元以上。

崇武镇

8.15

扶持对象3个以上,对象自付金额10.2万元以上。

东桥镇

1.73

扶持对象3个以上,对象自付金额2.18万元以上。

合计

12

 


附件2

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第一批应急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镇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质量指标

数量指标

时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扶持对象返贫致贫标准是否消除

帮扶对象数

资金使用率

经济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螺城镇

是

补助不少于2个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补助对象自付金额2.025万元以上

≥95%

紫山镇

是

补助不少于1个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补助对象自付金额0.639万元以上

≥95%

崇武镇

是

补助不少于3个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补助对象自付金额10.2万元以上

≥95%

东桥镇

是

补助不少于3个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补助对象自付金额2.18万元以上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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