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处罚单位或个人 |
违法违规事实 |
处罚情况 |
备注 |
1 |
惠安县螺城镇东南社区居委会卫生所,负责人:张益联 |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
1.警告。 |
|
2 |
惠安县螺城镇霞张社区居委会第二卫生所,负责人:庄俊阳 |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
1.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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