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来,惠安县新闻出版广电局在县依法治县办的指导帮助下,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新闻出版广电(电影)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
1.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行局长全面授权窗口负责人制度,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从窗口受理、审批、取件,全程均由窗口一条龙独立完成,与法定审批时限相比提速93%。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面梳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总事项37项,其中25项达到“一趟不用跑”、12项列入“最多跑一趟”,即办件36项占比总事项的97%,杜绝让办事群众“双头跑”、“多头跑”、“往返跑”等现象。
2.积极推动减证便民工作。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各种证照和证明进行全面清理,始终做到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够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
3.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五级十五同”事项清单,实行目录标准化管理。完善行政服务方式,拓展预约、延时、“一件事”、“承诺制”等特色服务范围,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2023年,完成20多家企业的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行政执法委托给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执法情况公示都由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执法公示,我局对事中事后进行监管。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规范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聘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三)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
1.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规范议事流程,有关人、财、物等“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部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重视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实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加强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主动邀请专家和律师参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1.积极采用现代化宣传手段。通过惠安乡讯、惠安速报、惠安广播电视台、LED向广大群众普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2.结合重大活动做好宣传。结合“平安三率”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入户走访行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展示宣传展板、现场(咨询)讲解、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文艺演出活动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版权保护、“扫黄打非”等相关法律知识。
3.建立和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周一下午学习制度,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组织干部职工学法、普法。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按照文化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要求,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委托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我局现有人员中,暂时还没有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工作对接不太顺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和执法数据录入系统的效率。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干部职工自身在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事中事后监管有待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息归集等工作融合度不高;有的监管靶向性不强,双随机抽查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法治学习培训。通过网络学习、会议学习、派员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水平,真正把法制宣传教育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
(二)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强群众普法教育,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息归集等工作融合度。
惠安县新闻出版广电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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