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改〔2011〕103号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在全县重点项目
建设领域推行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县直各有关部门,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重点建设领域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的通知》(闽重办[2011]10号)、《泉州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重点建设领域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泉重办[2011]16号)和《泉州市重点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升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域推行标准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围绕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全面实现“习惯服从标准,标准成为习惯,结果达到标准”的目标,推行规范的重点项目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作业标准、过程标准、建立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建设单位为主体、参建单位具体落实,充分体现科学化、系统化、程序化的重点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推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水平,优化项目管理机制和施工作业规程,把标准细化到流程环节,把责任落实到工作岗位,使过程可监控、结果可预见,有效落实进度、质量、安全、廉政等要求,把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成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
二、 推行范围
根据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我县将在2011年考核类重点项目推行标准化管理,主要包括:大中型交通、能源、城建、农、林、水等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工业项目和工业园区项目;重大社会事业和商品物资储备项目。
三、 主要目标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行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消化设计、施工技术管理规范要求,全面掌握了解最新施工技术和自动化水平高的施工设备、装备,结合本行业建设管理实际和特点,按照科学化、系统化、程序化和法制化的标准化管理要求,抓紧编制和完善各专项标准化管理指南或范本,用于指导重点项目建设。
(一)管理制度标准化
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的要求,研究制定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合同、资金、信息、物资、人员、信用等方面标准化管理,建立行为规范、职责明晰、可查可控、有效补救的标准化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实际,完善内部管理、勘察设计、招标及合同、计划财务、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物资设备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各项管理工作流程。
勘察设计单位要根据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勘察设计工作流程及责任制,制度设计交底、配合施工管理实施办法、变更设计实施细则、配合人员责任和工作守则、配合施工考核办法等标准化制度。
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技术规范,组织项目部按照建设项目要求,建立起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施工现场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物资设备管理等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作业要点卡片等作业标准,并结合采用成果和现场实际,不断完善和更新。
监理单位根据建立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特点、建设单位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制定现场监理机构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权限和岗位职责;根据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按标准化管理要求将监理工作进行分解,对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程序进行细化,纳入监理人员工作手册。
(二)人员配备标准化
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项目规模、性质和特点制定人员配备的参考标准。
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配齐技术、财务等建设管理人员;要督促各参建单位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管理机构,配齐配强现场管理人员。
勘察设计单位要按规定及时组建建设项目驻地勘察设计代表,选派主持或参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主要技术人员常驻现场配合施工。
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类型、规模、特点和施工难易程度等设置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组建作业队,加强对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
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管理标准化要求和监理合同约定设置现场监理机构,配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解决现场问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并根据监理规划和工程进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工地建设标准化
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工地施工硬件设施配备和设置要求,规范工地生产和生活设施设置标准;要提出施工场地上施工、监理队伍的驻地生活、试验室生产设施建设的具体标准要求,切实改善施工、监理人员的生产和生活环境,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要借鉴砼集中拌制、构件集中预制、钢筋集中加工等“三个集中”经验,制定材料、构件集中加工制作的规范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影响。
建设单位要根据本行业工地建设标准,提出现场管理和文明工地的管理要求,通过招投标和合同条款对工地标准化建设进行明确,制定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细则,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到位。
施工单位要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满足施工需要的原则,做好施工现场布置工作;要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确保现场作业安全、用电安全、危险爆破品储存和使用安全。
(四)施工设备标准化
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关键机械、设备型号性能、标准和数量,以及模板、架子等设备进场检查和准入审查、审批制度,特别是桥梁工程的模板、架桥机和起重机械,隧道工程的二衬台车、砼喷射设备,以及其它物种设备等。
建设单位要按照行业施工设备标准,在招标和合同条款明确设备要求,并对设备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备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需要。
勘察设计单位要根据工艺要求、施工难度等方面特点,在设计过程对设备要求提出建议。
施工单位要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账,规范管理机械设备,按照生产需要配置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验手续,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监理单位要按合同承诺和监理规范配置试验和检验设备,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设备到位情况。
(五)施工工艺标准化
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归类编制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工序和技术标准,总结推广施工中好的工艺和方法,通过标准化施工工艺,有效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设单位要做好施工组织编制等项目管理工作,检查大临设施的设计、建设是否满足生产需要并做到经济、合理。
施工单位要通过采用先进、标准的施工工艺,提升施工技术水平,消除分项、标段、工点之间施工工艺参差不齐的现象。提高施工效率,遏制质量通病。
(六)现场管理标准化
行业主管部门要总结行业现场管理的经验,制定具有操作性的现场管理标准。
建设单位要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对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交付、设计技术交底、现场地质资料进行核对确认,依据设计配合工作细则实施现场配合工作;督促监理单位按标准实施检查并验证各项问题的整改情况,保证现场管理标准化的实现。
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程序进行地质勘探、检验、审核现场调查资料,对设计单位进行比选、论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根据设计图纸供应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批次交付施工图,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现场地质资料核对确认、测量控制网维护等现场设计配合工作。
施工单位要做到现场各种质量数据、原始记录真实完整,对质量现状进行分析,及时总结改进;要加强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合理设置取、弃土场地,及时处理现场废物垃圾;要加强物资材料管理,严把物资材料进场质量关,规范物资材料保管工作;要加强技术管理,组织做好施工图现场核对、施工技术调查、施工技术交底和工程测量等工作;要完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立文明施工的行为标准,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大型项目还要按照《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和施工需要,建立工地试验室,规范试验程序,保证抽样的规范性和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监理单位要按规定建立监理试验室,制定详细的检验程序,做好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质量检验、验收,按规定频次进行质量检测;要加强对大临工程和隐蔽性工程的检查和督促施工现场及文明工地建设;要对施工复测进行监督审核,对工艺试验进行监督;要按照《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细化巡查和旁站监理操作规程。
(七)过程控制标准化
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项目建设中勘察设计、招投标、征迁以及试验检测、设计变更、交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具体要求。严把试验检测关,根据行业质量、安全规范标准,进一步编制齐全的检测项目,确保应检尽检,试验数据真实可靠。明确试验工程、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旁站监理、签收和验收等具体工作要求,以及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程序和标准用语,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可以视情况在现场配备远程监控系统等,实现过程监控。
建设单位要按照工作流程操作,要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为基础,将管理要求分解为具体规则,通过合同转化为参建单位的实施目标,并对目标实施进行监督;要对施工作业指导书、设计配合工作细则、监理细则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要加强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的管理,加强对变更设计过程管理,加强质量、安全、投资、工期等过程控制。
勘察设计单位要将建设单位确定并纳入勘察设计合同的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等过程控制目标贯彻到勘察设计工作中;要根据现场变化及时完善勘察设计工作;要规范现场设计配合工作流程,实现设计配合工作程序标准化、规范化;要参加建设单位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调整,参与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研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提出优化建议,并根据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要参与或配合质量、安全事故调查,按规定参加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要将建设单位确定并纳入施工合同的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等过程目标进行细化,贯彻到整个施工过程,落实到每项工作、每道工序;要根据建设单位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现场施工组织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要落实质量责任制和程序性文件,实现全员质量管理;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预案,配备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程序;要按照施工图和作业标准进行施工,推广符合现场实际、作业人员易记好用的应知应会卡片,真正将各种管理要求和措施融入到作业标准中,落实到作业人员的操作中;要严格施工过程考核、评定工作,做好工程自验,做好工艺工法的过程控制和创新等工作。
监理单位要将建设单位确定并纳入监理合同的质量目标,安全目标等过程控制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到各个监理工作阶段、各个监理环节和每个监理人员,实现每一项监理工作、每一个监理程序的标准化;要审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对验工计价工程数量进行审核;要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对施工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组织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参与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确保施工行为符合规程规范,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
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参建单位要加强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推行标准化管理的工作方案,组织编制标准化管理的指南或范本,明确提出本行业推行标准化管理的工作任务、时间要求和具体措施,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着力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请各责任单位按照重点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于5月12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至县重点办。
(二)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参照各行业标准化管理规定补充、完善、细化标准化管理内容,按照“抓源头、抓过程、抓细节”的要求,坚持从源头抓起、从全过程抓起、从每一细节抓起,强化监督检查验收,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真正把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全面落到实处,让每一参建人员都明确自己的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标准操作。
(三)强化督促
推行标准化管理是今年我县重点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县重点办将把推行标准化管理工作作为建设单位完成年度目标考核和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建设单位年度考核和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考核结果挂钩,与项目、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评优评先挂钩。对在推行标准化管理工作中行为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给予全县通报批评,直至定为较差等级建设单位和业绩信誉不良(C、D级)参建单位。
(四)及时反馈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熟悉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员,及时将标准化工作有关情况反馈相应的分级管理单位,各分级管理单位每月底汇总后报送至县重点办。
联 系 人:黄钿桂 苏惠玲
联系电话:13599178986 13459526241
传 真: 87391177
电子邮箱:huiandpb@163.com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重点项目 标准化 管理 通知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1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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