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的温馨提醒
时间:2023-07-07 15:33 浏览量:
 

温馨提醒

惠安县公租房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不归个人所有,租住时受相关政策及租赁合同条款约束,根据公租房相关规定,若存在下列情形的,将面临收回房屋并且取消保障资格:

()弄虚作假骗取公租房保障的;

()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不按照有关规定腾退该房屋的;

()将承租的公租房转借、转让、转租或擅自调换的;

()擅自改变用途或将承租的公租房进行改、扩建的;

()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或未在公租房居住的;

()利用公租房进行违法活动、非法牟利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拒绝向有关部门申报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和财产变动情况或者申报不实的;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依法收房的。

欢迎大家共同监督举报各种违规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87391373

监督举报邮箱: hazjfg@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