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贫困户住房安全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5-29 10:48 浏览量:
 

惠住建〔2020150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贫困户住房安全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有关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529

 

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确保完成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的通知》(泉建村〔202010号)、《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惠政办〔201929号)及《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抓好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薄弱环节,决定结合全县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截止至20203月份在册及4月、5月份新增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对象

结合全县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截止20203月份在册及4月、5月份新增在册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排查。

二、排查时间及方式

(一)排查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0630日。

(二)排查方式。由各镇进行100%入户进行初步核查,并将存在一般及重大安全隐患住房贫困户名单填写至(附件1、附件2),于2020612日前报送至住建局村镇站,我局将各镇上报名单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再次鉴定。

三、排查内容

根据全县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要求,聚焦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情况,是否按要求填写《福建省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20203月版)》,是否将房屋排查、整治情况录入“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是否存在房屋实际与排查结论不符的情形。

四、整改要求

(一)对未按全县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要求排查贫困户房屋及填报表格的。督促镇村组织技术人员排查整改;

(二)对贫困户居住的土坯、土木、砖木等结构房屋,受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或房屋因地基泡水,造成房屋受损、形成新增危房的。相关各镇第一时间采取加固、重建等措施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三)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贫困户住房,由镇村及时通知贫困户,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消除隐患;联系不上贫困户的,要及时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等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镇村需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对投亲靠友等方式安置以及新建房屋保障住房安全,但原危房未拆除的。产权与他人共有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拆除的,相关镇以修缮加固、封房、设置警示标志等方式处置;对无保护价值的危房,组织拆除。镇村干部负责日常巡查工作,跟踪贫困户返回老旧危房居住情况;

(五)对因居住同一联体房的非贫困户住房没有同步进行鉴定修缮,致使贫困户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各镇组织消除安全隐患;

(六)对贫困户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但现居住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各镇组织妥善安置;

五、其他要求

(一)我局将委托广告公司,统一制作贫困户住房标识牌(包含现状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时间、鉴定单位等)并将牌子分发至各镇,由各镇负责上墙挂牌。

(二)各镇对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及巩固提升清单,实行销号闭环管理,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

 

附件:1.惠安县   镇存在重大及一般安全隐患贫困户住房排查情况汇总表

2.惠安县   镇存在重大及一般安全隐患贫困户住房排查情况明细表

附件1 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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