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管〔2020〕264号
惠安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各下属单位、各行业管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惠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12月3日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亡人火灾多发季节。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结合城市管理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要逐项推进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项目任务,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深入推进单位主要负责人挂钩整治突出消防安全问题治理,及时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一是严格规范落实划线管理,做好本单位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二是强化老旧小区、高层住宅通道治理;三是落实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整治违章搭盖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2.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配合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监管。
3.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巩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燃气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组织技术人员入户、入厂,到所供气的餐饮场所、工商业用户开展拉网式用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对场地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要充分利用楼宇广告、报纸、微博、微信等形式,定期播发或刊登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要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提高自救逃生能力。
(五)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12月底前,供水企业要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维保。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市政、园林、供水、供气等单位组成的火灾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三、责任分工
(一)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三)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开展微型消防站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定期与周边单位开展联勤联训联动,提高微型消防站快速反应实战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内容、职责任务及相关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传达到单位所有员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按照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局综合执法股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项目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治闭合管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单位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吸取近期一系列火灾事故教训,按照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分析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落实隐患整改。各单位在自查自改、集中排查的基础上,要实行隐患分级分类治理,对一般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涉及重大隐患或可能严重威肋、公共安全的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或纳入领导挂钩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股室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自查自纠主体责任,局执法综合股将适时组织督查,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对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报送我局;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每月1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陈泽彬,电话:15059771467,电子邮箱:3729761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