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407-0100-2024-00018
- 备注/文号:惠城管〔2024〕10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8
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转发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等四张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泉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市有关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工作要求,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对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进行了修改,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原《关于印发<惠安县城市管理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等三种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惠城管〔2021〕174号)同时废止。本决定自即日起施行。
附件: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4.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惠安县司法局
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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