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407-01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惠城管执法〔2025〕8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0
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
2025年我县非居民用户用水计划指标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泉州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泉州市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管理实施方案》《关于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惠发改〔2020〕27号)《惠安县非居民用水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新用户暂不核定用水指标;
二、上一年度月均用水量不足200立方米的用户,按200 立方米/月下达 2025年用水指标;
三、上一年度月均用水量在200-3000立方米之间(含200立方米)的用户,按照上一年度月均用水量上浮10%下达 2025年用水指标;
四、上一年度月均用水量 3000立方米以上(含3000立方米)且已按规定完成水平衡测试的用户,按照上一年度月均用水量上浮10%下达2025年度用水指标;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平衡测试已过期的用户,按照上一年度月均用水量下达 2025年用水指标。
附件:2025年度惠安县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用户计划指标清单
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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