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财政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惠安县财政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年度指标统计表。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惠安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7382133。
一、概述
(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惠安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规范财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同时结合财政系统工作职责,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依法行政、主动服务人民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障了惠安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今年,我局共制定政府工作信息11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7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5条,不予公开信息12条。
(二)推行政策运行公开思想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梳理财政行政权力,及时调整财政权力清单,形成了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省市县部署,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理,2017年累计取消收费项目4项,停征收费项目6项,扩大免征范围收费项目1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3项。累计降负减费1445万元。全部收费项目面向社会公布,形成阳光依法行政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正确把握信息公开内容,对接上级工作导向,对须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公开。同时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四)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以县财政局名义印发了预决算公开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具体内容,以确保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完整、可操作。二是建立考核、调度和通报机制。将各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财政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三是统一预算公开表式。制作统一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参考样本,力求清晰简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数量:我局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坚持非涉密信息第一时间上网。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局共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1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主要类别: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到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财政执法监督信息、大额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各项财税改革、各项惠民政策等。
3、公开形式:政府门户网站、局办公室设立查阅点、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电子屏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2件,均被维持原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举报及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扎实有序地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对于一些时效性不太强的信息公开得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拓展空间。目前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及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等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但仍不能全面覆盖各个阶层、各个领域,特别是农村群众,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公开的内容仍需不断扩充。
(二)改进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7年我局将在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一是做到及时公开。对所有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后及时公开,不以规定时限的最后期限为公开时间,力争第一时间公开信息。二是严格落实。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尤其抓好政府信息工作部署的落实和考核,促进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三是加强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六、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
2017年1月1日至
附件: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12 |
106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12 |
106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2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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