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2-00051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2〕37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05
    关于惠安县涂寨镇蔗潭溪(碧溪)供水管道工程的批复
    时间:2022-05-05 16:44

    惠安县水利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惠安县水利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审批惠安县涂寨镇蔗潭溪(碧溪)供水管道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农村水环境,提高溪流水质,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同意你司实施涂寨镇蔗潭溪(碧溪)供水管道工程(项目编码:2204-350521-04-01-866090)。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现状取水头部闸门进行更换修复,新建50m3方形蓄水池1座,新建DN600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连续缠绕夹砂管670m,配套阀门设备、阀门井、预留三通及八字排出口。项目总投资279.7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安装费用215.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81万元,基本预备费12.61万元,临时征地费1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

      请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抓紧组织施工,争取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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