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4-00150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4〕126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2
    关于GC项目专属施工便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4-11-12 11:32

    惠安县净峰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GC项目专属施工便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完善斗尾港路网、改善片区出行环境、发挥斗尾港港口优势、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也是斗尾港片区建设的重要配套项目,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GC项目专属施工便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410-350521-04-01-797982)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GC项目专属施工便道

      二、项目业主:惠安县净峰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净峰镇松村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路线起于惠安县斗尾港泉州船厂门口东侧70米现状村道交叉口处,路线由北至南延伸,终于现状船厂通道,路线全长约0.345km,双向四车道,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其中桥梁段长157m,路基段长188m,道路红线宽度16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61.6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七、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相关要求:

      1.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施工中,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杜绝浪费,项目竣工验收按实结算。

      2.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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